为做好我校2019年退役士兵入学新生学费资助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要求,现就2019年退役士兵入学新生国家教育资助审核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我校学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资助年限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我校为三年。
(四)报送材料内容
1.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
填表说明:
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就学和服役情况、申请学费减免情况,请填写信息后再打印,贴上登记照。
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需要当地武装部填写信息并盖章,退役安置地民政部门意见需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填写信息并盖章。高校审核情况由学院统一办理。
《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请在9月30日前交到办公楼107办公室。
样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