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比 选 人: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2021年7月
第一章 项目招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竞项目招标人为拉斯维加斯lswjs0567,资金来自学院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发包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名称: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2.2 项目名称:拉斯维加斯lswjs0567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蒿枝坝都市工业园(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 工程规模及内容:拉斯维加斯lswjs0567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预算37万元。
2.6 项目招标范围:拉斯维加斯lswjs0567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4.2各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直接下载招标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拉斯维加斯lswjs0567校园网(http://www.cqgmy.edu.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费用在开标前电汇至学院账户(具体缴纳方式参照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 15时30 分。
5.2 参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办公楼6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联系人:魏先生 电子邮箱:hbndwzh@qq.com
电话:023-72168875
传真:023-72806399
2021年7月 12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
2 |
项目名称 |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
3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涪陵区蒿枝坝都市工业园(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
4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发包范围 |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
7 |
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
8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9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 “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注: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必须与竞争性比选单位一致】 3、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有效上岗证,其中: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壹人,安全员不少于壹人,施工员不少于壹人。(需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4.参选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不需提供原件)并装入参选人自备的文件袋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
10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人 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1年 7月 13 日17:00前发送问题至hbndwzh@qq.com,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
14 |
招标人 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1年 7 月 14 日17:00前。 |
15 |
参选的截止时间 |
2021年 7 月 16 日15:30(北京时间)。 |
16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修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17 |
分包 |
本项目工作不允许分包。 |
18 |
投标报价 |
报价计价原则: (1)投标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申请人应对投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2)报价原则:本工程由投标申请人以招标文件、投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投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人工综合工日按《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1期公布的涪陵区价格调整;材料价格参照《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4期公布的涪陵区价格进行调整(《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其中没有的材料价按市场询价计调,材料以中等档次为主);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3)投标申请人应按网上发布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为废标。 (6)本工程招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74093.5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8735.42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任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都不得超过所发布的相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7)安全文明施工费: 1)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渝建发[2016]35号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一起公布。《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申请文件按废标处理。 (8)、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必须满足施工图要求;材料和设备安装施工前须报请发包方同意方可施工。 2、(2)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措施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金额+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1)在工程结算时,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而评审专家未审到的,按比选人发布的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 2)实际完成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计算,由比选人、中标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3)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比选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比选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标人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审核并按相关管理程序实施,上述情况均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 ①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比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中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而评审专家未审到的,按比选人发布的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 ②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按中标总价与最高限价同等下浮比例总价下浮作为结算价。其中的人工调差、材料调差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调整:比选报价中已有的项目的价格按比选报价执行(不能超过同期《涪陵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比选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其价格根据《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4期公布的涪陵区价格执行;《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比选人、监理、中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 ③变更工程量经业主同意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4)措施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措施费以项为单位计量的,按中标价结算;以工程量自然单位计量的,按合格竣工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结算。在工程结算时,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而评审专家未审到的,按比选人发布的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项、量增减变更的措施费按实结算。 5)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按实结算。 7)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8)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9)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土方、石方的比例及石方硬度;自行考虑开挖方式;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责任;本企业的生产成本;其它情况(如人工、燃油上涨等)潜在风险。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物资材料、施工人员的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的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其报价内(包括方案审查费等)。土质成份、余土外运(渣场由参选人自行寻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等由参选人踏勘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周边环境等诸多因素自行考虑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机械挖掘费、余土外运费、弃土场费用、施工协调费、自找施工水电源及搭接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临时道路及抽排水费、噪音控制费、密闭运输、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费、临时设施费、地下管网和周边地上地下管网保护费、管理费以及临时安全设施和维护费、施工期间地下坑周边的临时护栏等所有定额及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费。土石方工程外(如有)运渣土车辆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参选人承担,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比选人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80%; (4)未发生质量事故,在移交完所有施工档案资料、工程投运并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 (4)结算审计价剩余的3%为本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壹年)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无息支付该部分剩余款项。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20 |
参选保证金 |
1.保证金的形式 保证金形式可以是转帐或电汇,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2.保证金的金额 参选保证金:5000元整。 3.银行账户 户 名: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2417010120010004933 注: 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所参选项目名称的全称,在开标前到学院财务处凭缴款回执单原件(银行转账单、银行汇票、电汇等,账户必须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致)取得学院发票,在开标现场提交发票和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规定和交纳者,按废标处理; 2.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9:00前(7月 16 日9: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除保证金外还有300元招标文件费需要缴纳,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 4.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21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须表第9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资质证书不需提供,原件另行装袋,封面可贴原件清单) |
22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3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须每页加盖鲜章) |
2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壹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
25 |
装订要求 |
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每页加盖鲜章)。 |
26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包装袋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2.投标文件部分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小袋封套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封套格式贴在“投标文件”袋上按要求签字盖章 3.所有 “投标人资质条件”复印件的原件单独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封面贴原件清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此“原件资料袋”在开选现场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 |
27 |
袋封套上写明 |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28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及时间 |
收件人: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地 点: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地 址:涪陵区涪南路108号学院办公楼602 时 间:2021年7月 16日15:30时(北京时间) |
29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 |
3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 点: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地 址:涪陵区涪南路108号学院办公楼602 |
31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现场确定是否有需要回避人员,无异议,视为认可; 3. 公布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招标人和监督人员核验参加开选会议的投标人的身份,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核验保证金情况。 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7.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随机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袋并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表和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9.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
32 |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
1、评标委员会构成: 3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本工程评审人员由项目业主随机选取三名专家组成。 |
3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34 |
履约担保 |
1.担保形式:通过投标人账户的转账、电汇等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5%。 3.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中标人提交相应的履约担保金给招标人之后才能签订合同,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4.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之内一次性退还。 |
35 |
招标失败 |
1.招标时间截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单位只有1个的; 3. 若出现两种任一情况的,有招标人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确定施工单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参加开标会议 的投标人代表要求 |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复印件、电子回单均可)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复印件、电子回单均可)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开标会。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
其他要求 |
1.若经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仅有2家,可以继续评标,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
签定合同 |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收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且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三大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证件原件及相关报建资料交到招标人处用以办理施工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之前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细虚线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担保金,才能订立书面合同。 |
特别 提示 |
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有无行贿记录等到检查机关进行查询,对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投标人需采用Microsoft office 2003、AutoCAD 2008版本制作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图纸等电子文件。若采用其它版本制作的电子文件与招标人发布的不一致或者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施工图中插座数量不足需增补,具体数量和位置见附图;根据实际完工数量进行结算。 |
第三章 评选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
参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
参选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
3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4 |
|
参选文件的签署 |
参选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
5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6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条规定 |
7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条规定 |
8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条规定 |
9 |
|
参选内容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6条规定 |
10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7条规定 |
11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8条规定 |
12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参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3 |
|
工程量清单 |
清单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含各分项和总价),否则为废标。 |
14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15 |
|
定选方式 |
将合格参选人有效总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基准报价,【即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合格报价(即总报价)的】,低于基准报价且最接近于基准报价的参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先将低于基准报价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名,再将高于基准报价的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名),第一中选人的报价(包括总报价和清单报价)为中选价。 经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仅有2家,可以继续评标,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合格参选人只有1个的,由比选人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确定施工单位实施。 |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 |
投标人 |
投标 保证金 |
密封 情况 |
报价 (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代表: 监标人: 交易见证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本工程使用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统一制作的中标通知书)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承包 人 :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总工期:40个日历天。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电讯连接位置,并说明注意事项。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乙方负责消防设计、报批、报审及报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4.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消防、公安、银监部门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工程,承包方返修后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返修费用。
5.3本工程应达到国家环保检测合格标准,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不能达到环保检测合格标准,承包方返修后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返修费用。
5.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材料更换等现场签证均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生效,作为结算依据。
5.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书后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乙方应提供竣工资料两份及工程移交手续。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署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通过验收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择日期,但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自收到验收通知书15日起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结算总造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措施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金额+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6.2在工程结算时,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而评审专家未审到的,按比选人发布的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
6.3实际完成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计算,由比选人、中标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6.4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比选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比选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标人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审核并按相关管理程序实施,上述情况均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
①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比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中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而评审专家未审到的,按比选人发布的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
②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按中标总价与最高限价同等下浮比例总价下浮作为结算价。其中的人工调差、材料调差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调整:比选报价中已有的项目的价格按比选报价执行(不能超过同期《涪陵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比选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其价格根据《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6期公布的涪陵区价格执行;《涪陵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比选人、监理、中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
③变更工程量经业主同意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6.5措施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措施费以项为单位计量的,按中标价结算;以工程量自然单位计量的,按合格竣工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结算。在工程结算时,如中标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而评审专家未审到的,按比选人发布的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项、量增减变更的措施费按实结算。
6.6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
6.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按实结算。
6.8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6.9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6.10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7.4对于甲方违反安全、消防和防火规定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如甲方强制执行而导致安全和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8条 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当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5‰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采购与设计图纸及竞标文件不相符合的材料,如经甲方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0.00 元违约金或按应购材料价值(二者择其价高者确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立即更换认定的材料。
8.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8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存在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 补充条款
9.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规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正,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9.3对于每件材料设备,其灭失和毁损的风险,在工程完成正式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承担。
9.4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及物业的相关装修规定,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9.7该工程竣工后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由乙方依合同进行履行而所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或者两次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违约金。
9.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工程转、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9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下达增加或减少施工项目内容、范围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地听取指令。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需经甲方认可,相应造价以甲方审定值为准。
9.10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及工人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漏雨等质量问题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向乙方索赔追偿的权利。
9.11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其它所有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9.12乙方每周要向甲方按时上报施工进度报表,(内容:本周完成情况、下周计划、施工机械及劳动力安排及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等)。
9.13未经试验、检测、检验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14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若施工单位准备进场的材料在招标中未明确其品牌、标准等级、产地、型号等,应提前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材料进场,并在材料报验单上双方签字(甲、乙双方驻场代表)。否则由于进场材料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滞后,由乙方负全责,工期不予顺延。其他虽已在招标中明确了品牌、标准等级、产地、型号等但涉及到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也应提前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材料进场,并在材料报验单上双方签字(甲、乙双方驻场代表)。否则由于进场材料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滞后,由乙方负全责,工期不予顺延。
9.15乙方要无偿地整理并保存好整个项目的所有施工档案(对任何变更、修改必须在竣工记录图纸上说明,并经甲方认可),使之达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并保证顺利交档。
9.1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及变更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
9.17甲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对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样品标准、功能项目选择等进行调整变更,其价格以调整、变更后的价格为准。
9.18本工程涉及的所有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投保并承担所有费用。若承包人未按约定办理相应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9.19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9.20本补充条款与上述合同正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存在内容矛盾,以本补充条款的约定为准。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3其它约定
第11条 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标文件;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其他合同文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订立时间: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五、付款方式: |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备注: |
|
|
|
|
|
|
|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招标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招标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方所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保修期为 壹 年;其他约定: 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招标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由于设计、地勘单位失误、招标人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第三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竣工决算总价款的 5%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1年期满后二十日内扣除维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如在质保期内产生质量问题,招标人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承包人必须进行维修和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如24小时内承包人未到场进行维修,招标人自行指定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维修费用和由此产生损失在质保金内扣除。如超出质保金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招标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甲方:(全称、盖章)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
乙方:(全称、盖章)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
地址: |
电话:023-72806399 |
电话: |
传真:023-72806399 |
传真: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日期:2021年 月 日 |
日期:2021年 月 日 |
附件2:
安全生产合同书
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械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发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过失。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正本一式贰份,副本贰份,责任书双方各执正壹份,副本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全称、盖章)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
乙方:(全称、盖章)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
地址: |
电话:023-72806399 |
电话: |
传真:023-72806399 |
传真: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
日期:2021年 月 日 |
日期:2021年 月 日 |
附件3:
廉政协议书
项目名称: 工程
甲方:
乙方:
为加强 装饰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程人员廉洁自律性,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优质高效,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达成如下廉政协议:
一、甲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收受乙方单位或个人所送的钱物,更不得索取。
2、不准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擅自向乙方单位或个人借用交通工具、通迅工具等。
3、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等。
4、不准参加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如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和不健康活动(如色情服务、打麻将、斗地主等)。
5、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已收或拒收不成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上交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处。
6、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如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项目承包等。
7、不得合谋损害甲乙双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二、乙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向甲方单位和个人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2、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如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和不健康活动(如色情服务、打麻将、斗地主等)。
3、不得向甲方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4、不得合谋损害甲乙双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5、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私自降低质量标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物资供应单位必须保证物资品牌、质量等,不得以次充好。
6、对甲方单位或个人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现象,乙方单位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配合调查。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
1、甲方单位及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乙方单位及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按其违纪金额、情节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二至五倍的经济损失,并中止合同、取消业务往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本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与工程合同一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
甲方:(全称、盖章)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
乙方:(全称、盖章)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
地址: |
电话:023-72806399 |
电话: |
传真:023-72806399 |
传真: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
日期:2021年 月 日 |
日期:2021年 月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套格式格式: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参 选 文 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资质条件和拟派项目班子有效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工程量清单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投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一教二楼原艺文系过渡实训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元。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项目经理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合同订立10日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进场施工的或因自身原因无故连续停工15天及以上超过工期的。招标人没收我方履约保证金,并按实追究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施工工期 |
共 计: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
4 |
分包 |
不允许 |
|
… |
…… |
…… |
|
参 选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承包 项目,签署该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该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该处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粘贴处)
本工程不采用投标保函,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出示。
(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五)资质条件和拟派项目班子有效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A、B、C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有效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工程量清单
1.已标价部分工程量清单
(注:必须每页加盖公章)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