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维加斯lswjs0567
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了规范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学术委员会职权的行使程序,提高学术委员会行使决策、评价、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的效率,保证各项学术事务的有序开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教学、科研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学术水平的评定机构。它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产生。其人选一般由部分教授、部分学科带头人、部分副教授职称的教学科研骨干和院、系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
第二条 议事范围
按照《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学术委员会章程》[渝工贸院2018]159号执行。
第三条 议题的确定
1.议题内容应符合学术委员会议事范围,由相关职能部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出。涉及多个方面的议题,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由一方作为代表,负责提出。
2.议题提出方需事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论证,并填写《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学术委员会议议题表》,连同与议题相关的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及情况汇总表、评审要求及文件等,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需专门委员会评议的材料提交专门委员会秘书单位。
3.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单位在收到议题材料后对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批。根据主任委员的审批意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单位负责后续的会议组织工作或通知议题提交单位修改议题及相关材料。
4.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单位组织会议,应将议题及相关材料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各位与会人员应充分了解议题及相关材料,并准备会议发言。
第四条 会议的组织与表决
1.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确定。
2.提交到学术委员会的议题,3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召开会议;提交至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议题,5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学术问题需要研究等特殊情况,会议组织时间可延长2个工作日。
3.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4.学术委员会会议应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有关事项,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意票达到与会委员人数的1/2以上为通过,重大事项须2/3以上与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5.学术委员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决定事项一般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由会议主持人决定,采取实名投票方式做出。如遇紧急事项需要表决时,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商定,可进行通讯表决。
6.同一事项在同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中不进行第二次表决。学术委员会讨论时意见分歧较大或讨论时发现有重要事实需要进一步论证核查的,经1/2以上与会委员同意,可以对该事项暂缓表决。
第五条 决议审定、结果公示及复议
1.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开发处。负责起草和整理委员全体会议的会议材料,包括议题表、会议纪要、审议意见和咨询建议等。
2.学术委员会的议事结果如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可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咨询议事程序或提出复议申请。秘书处在征得不少于半数的委员同意后,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就复议申请召开会议进行复议。经复议后做出的结论不再复议。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学术委员会的议事结果由秘书处向议题提交方进行反馈,同时报送学院相关部门。
第六条 会议纪律
1.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委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应请假并说明事由。
2.委员本着对学院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和建议。
3. 学术委员会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会议许可,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第七条 附则
1. 本议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本议事。